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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清云走了两天的山路,终于见到了人烟。

为什么走了那么久?他当然也想运灵力御器而行。毕竟,最慢的御器飞行,也抵得上徒步五倍的速度。

一则是经过这两天不断的尝试,他已经非常清楚自己的灵力已经彻彻底底停留在了初级修灵水平。

二则是百宝袋丢失的他,现在的口袋比脸还干净。别说专属的飞行法器了,唯一的法器“幻寂丝”,还是杀人用的。杀人的法器不能代步。何况这个原本许久不用,被冷落多年的早期法器,现在的自己也根本没有足够的灵力催动。

山路出来,就看见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市。

这个城背海环山而建。任何人第一眼就可以看到一个巨型的码头,十数个船坞。大大小小进出港口的货船把城市的烟火气撩拨得十分旺盛。主城没有什么特别,普通而高大的围墙,错落有致的民房和少量三四层的高楼混杂地组成了城区。

主城之外就是一片荒山土岭。除了少数荆棘在山脊上顽强的活着,整片大地除了这个城市外毫无生机可言。

按理说,一个很饿的人不会想太多,也不能想太多。庄清云在进城之前想了很多,只因为他的习惯。

在进城之前,庄清云想过怎么在一个可能语言不通的环境里和人交谈,甚至打算利用人们的恻隐之心填饱他那空空如也的肚子。

他想过遇见《八荒海外经》里提到的千奇百怪的人物,用什么说辞掩饰自己的不同。他还在想。。。。。。

但是在进门的那一瞬间,他惊讶的发现,一切都想多了。这里,除了色目人的比例极高外,人们的样貌举止并无奇特。自己走在路上,除了服饰显得注目,引了不少指指点点之外,几乎就是一个普通的路人。庄清云最怕的问题,没有出现。

最奇怪的是他居然能听懂这里的语言。他们指指点点的闲话,就是在用服装猜测自己的身世,有说是离经叛道的世家子弟,有说是来自其他地区修真名门的修士。总之,不坏。

这里的文字看上去和神州的完全不一样!甚至他们说话的发音口型都不是自己熟悉的语言系统。自己却能和他们交流无碍。这一切太神奇,也太诡异了。

无暇细想这份诡异。现在的他最先要解决的是肚子问题,至于脑子问题可以再等等。

任何世界都会有穷人,有穷人就会有典当铺子。这样的城市,找个当铺不难。既然他的衣着能获得称赞,那么他身上的这件外套多少也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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